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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最新公告,2022佳木斯疫情第20号公告(2022佳木斯疫情第20号公告今天)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12-07 13:39:09 浏览2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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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佳木斯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公告

【 #执业医师考试# 导语】 考 网从佳木斯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获悉,2022年黑龙江佳木斯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做好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黑龙江考区佳木斯考点考试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因时因势调整全省疫情防控政策的指导意见》,结合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佳木斯考点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时间:2022年8月19-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佳木斯市前进区育林街7号。(见附件3)
  二、准考证打印
  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实行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要求
  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1.龙江健康码为“绿码”状态。
  2.不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已判定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人员。
  3.不属于因疫情管控处于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其他限制流动人员。
  4.考前10天如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的考生,需尽早到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症状后方可参加考试。
  5.对考前10天内入境及考前7天内国内低中高风险区域返回佳木斯市的考生,须按照佳木斯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参加考试须携带集中、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解除证明及期间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经现场疫情防控组综合评估后,无风险的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前准备
  1.考生在考试前夕应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考前10天(8月9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下载并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 诺书〉》(见附件1)及《基础流调表》(见附件2)。承 诺书及流调表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进入考点时上交。
  2.考前7天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7天集中隔离,并提供第1、2、3、5、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管理时限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算)。
  3.考前7天有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7天居家隔离,并提供第1、4、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管理时限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算起)方可参加考试。
  4.考前7天有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离开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后做好3天健康监测,尽量不要外出,需提供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天2次采样至少间隔24小时)方可参加考试。
  5.考生参加每单元考试前,均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方可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以报告时间计算。
  6.建议考生根据防疫要求,提前到达考试所在地,以免出现无法如期参加考试的情况。
  7.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8.备考期间,考生应动态关注佳木斯考点公告信息以及省内疫情形式和参考城市的疫情管控措施,提前做好行程安排,以免因当地管控政策而影响参加考试。
  五、入场检查
  1.考生应提前做好“龙江健康码”的申领工作,须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所有考生须持①每单元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正规医疗机构);②《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 诺书〉》(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完整,不得空项;③有效身份证;④准考证;⑤“龙江健康码”;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⑦《基础流调表》(见附件2)进入考点。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不得进入考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伪造核酸检测报告等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登记。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考生经现场专业医务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可主动放弃考试,或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六、应试要求
  1.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并与其他考生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交头接耳、相互接触、传递物品等行为。
  2.考生需自备鞋套(微机室使用);计算机化考试,考生不需要携带任何文具以及其他物品(手链、手绳、耳环、项链、眼镜盒、口红、面巾纸、钥匙、烟、打火机等一切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进入考试基地(如手机、手表、手环等),一经发现立即按违纪处理。
  3.考试过程中,如突感不适,应主动联系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4.考试结束时,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在即,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同时也需要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取得理想的成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考生考前和考中要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赴考要注意交通安全,希望在做好防疫安全的同时诚信考试。
  佳木斯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454-8792533、0454-8618066

  1.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 诺书》
  2.《基础流调表》
  3.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北门)位置图
  国家医学考试佳木斯考点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2022年黑龙江佳木斯富锦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 #遴选# 导语】2022年黑龙江佳木斯富锦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加强党校及教育工作力量,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富锦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全省公开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简介
  中共富锦市委党校。中共富锦市委党校位于富锦市锦绣大街西段,是中共富锦市委直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数28人,现有在编人员22人。
  富锦市第一中学。富锦市第一中学位于黑龙江省富锦市向阳路36号,公益二类副处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数240人,现有在编人员232人。
  二、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
  中共富锦市委党校:教师和管理人员3人。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一批次)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汉语言文学、经济学、历史学、行政管理、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社会学类。
  富锦市第一中学:数学教师2人,地理教师1人,政治教师1人。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学科一致,具有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遴选范围对象
  中共富锦市委党校遴选范围为黑龙江省内、富锦市行政区域外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富锦市第一中学遴选范围为黑龙江省内、富锦市行政区域外普通高中在编在岗教师。
  四、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扎实,品行端正;
  3.普通话标准,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善于沟通,具有从事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和运用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报考中共富锦市委党校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之后出生),报考富锦第一中学教师岗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1日之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未达到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4.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相关材料发送至471056255@qq.com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富锦市党校(富锦市第一中学)遴选+姓名+手机号”。纸件邮送富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8室收。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7月29日。
  3.报名时需提交《富锦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材料和同意报考的证明;(5)职称证;(6)个人学习及工作简历;(7)教师资格证书,作为申报条件的荣誉证书、相关证书。所有材料均按以上顺序装订。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结束后,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和履职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考官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进行加试,加试得分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与组织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拟选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生自理),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富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所在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后职称聘用按照调入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在本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除依法服兵役等国家、省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调离本市工作。
  富锦市域外引进人才三年内享受《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富发〔2020〕7号)的政策待遇,其中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域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津贴;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域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津贴;“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给予5万元安家补助,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津贴;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批次)、域外中级专业技术人才(专指卫生系统),给予2万元安家补助,每人每月享受500元津贴。以上安家补助从来富锦工作之日起按比例逐年支付。
  如户籍不在本市辖区且在富锦市域内没有房产,三年内可申请居住人才周转房,在富锦市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照学历(职称)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全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454-2728808(富锦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454-2728809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富锦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2佳木斯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7号公告(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疫情公告)

佳应指布〔2022〕27号为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经专家组分析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0月24日零时起,在严格落实“外防输入”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通告如下:一、各类经营场所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有序恢复营业,餐饮行业开放堂食,按日常50%的接待量错峰、限流。养老院、监所、救助管理机构、宗教场所等机构按行业监管部门要求管理,所有场所严格执行扫码、验码等疫情防控措施。二、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各类车辆正常通行,公交车按乘载量70%限定人数,出租车严禁前排载客。“两站一场”、交通卡口严格执行落地核酸,逢车必检、逢人必查。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办公,工作人员坚持“两点一线”,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中小学校逐步有序恢复线下教学,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四、充分发挥“哨点”监测预警作用。零售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要做好“沃填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严禁个体诊所收治发热、咳嗽等症状患者。医疗机构要加强院感防控。有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要主动到医院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五、全市区域核酸检测继续执行每两天一次。海关、口岸检疫、医疗机构、快递物流、交通运输、外卖、商超、酒店、农贸市场、建材市场等31类重点区域、风险岗位人群实行“一天一检”。对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将进行赋码管理。对未及时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六、严控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举办的不线下举办。严控50人以上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线下聚集性活动。如确需举办50人以上线下会议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须向属地指挥部报备,经审批同意后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七、坚持非必要不离佳,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的县,确需离佳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开。外地抵佳人员提前2天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备,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分级分类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八、严格执行戴口罩和“一扫三查”等防疫措施。各场所均设立防疫监督员,严格监督规范佩戴口罩和“一扫三查”,做到应扫尽扫、逢扫必验。所有进入各类场所人员要严格执行戴口罩和“一扫三查”防疫措施。各场所认真落实错峰限流、消毒消杀、健康监测等措施。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2年10月23日

2022年佳木斯市继续实行静默管理公告年佳木斯市继续实行静默管理公告通知

自我市城区疫情发生以来,在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下,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鉴于当前我市高中风险管控区域较多、疫情防控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抗疫工作到了最关键、最吃劲的攻坚时刻。为确保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按照国家第九版疫情防控方案要求,经专家组全面分析研判,决定从2022年9月28日至9月30日,继续实行静默管理。现通告如下:一、城区各居民小区继续严格执行原有防控政策,所有居家隔离人员及健康监测人员继续实施原有防疫措施,做到足不出户,严禁出入小区。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实行线上办公;各级各类学校实行线上教学,大中专院校实行封闭管理。三、参加疫情防控、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各类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防疫规定,全面加强自身防护,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四、对拒不参加核酸检测、不配合流调、转运、隔离等涉疫人员,对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等不良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欢迎群众对不执行防疫政策的行为进行举报。五、保供单位切实加强居民所需粮油、蔬菜、肉类、防疫物资、药品等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确保主要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质量可靠。广大市民朋友们,疫情防控,关乎你我,关乎千家万户!让我们团结一心、携手抗疫、共克时艰,认真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积极开展“无疫”小区创建,加快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力争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9月28日

2022佳木斯市疫情最新管控通告佳木斯最新疫情公告

9月17日,佳木斯市城区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初筛阳性。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人员流动,最大限度控制疫情传播,经专家组研判,佳木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9月18日5时起,在四个城区实行3天静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居民非必要不出市区,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站一场”、公路防疫服务站要严格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坚决防止疫情外溢。2、居民非必要不出小区,小区实施24小时值班值守,每天每户可安排一人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外出时间不超过1小时,做到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3、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商场、餐饮、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商铺、培训机构等各类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暂停营业,早市夜市暂停开放,个体诊所停诊停业,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开放。监所、福利院、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封闭管理。4、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演出、培训、农村集市等活动,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5、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暂停营运,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生活保障车辆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管控专班发放的通行证方可出入。设立应急保障车辆,居民可通过拨打95128预订。6、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弹性工作制,各级各类学校实行线上教学,大中专院校实行封闭管理。7、对四个主城区居民连续3天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参加核酸检测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距,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严防交叉感染。凡未按时参加核酸检测人员一律实行“龙江健康码”赋黄码管理。8、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遵守静默管理措施、核酸检测等防疫要求,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体现佳木斯人民良好精神风貌,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2年9月18日

2022佳木斯疫情第20号公告(2022佳木斯疫情第20号公告今天)

自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上下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为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自2022年10月6日起,调整市城区临时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一、“无疫小区”居民可有序下楼活动,小区内商超开放,实行无接触购物,在指定地点错峰取物,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到足不出区、人不聚集。二、低风险区居民每天可一户一人限时错峰下楼、固定区域活动,小区内商超逐步开放,居民限时错峰无接触购物,指定地点错峰取物,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到足不出区、人不聚集。农村低风险地区人员可在本村屯、作业地块范围内从事必要的农业生产活动,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三、中高风险区继续实行原有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解除集中隔离和治愈出院人员,足不出户,上门采集核酸。四、低风险区内滞留城区人员,可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属地指挥部提出申请,须经属地指挥部批准,离开时需签署个人承诺书,并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报备,按规定流程有序离开。五、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实行居家办公;市属各级各类学校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大中专院校、养老机构、监所等继续实施封闭管理。六、工业企业、重点项目工地须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复工复产防疫方案,经审批后有序复工复产。复工复产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施人员闭环管理、每日全员核酸检测。七、符合防疫条件的粮油店、商超、药店等保供企业逐步开放,实行线上经营、无接触配送,配送人员严格闭环管理。八、加强市域外抵佳人员管理,抵人员需提前三天向社区或单位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佳后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宾馆报告,落地即检,分级分类落实管控措施。九、广大市民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参加社区核酸检测,对于不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实行赋码管理。对擅自离开小区、扰乱秩序、造谣传谣等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十、本通告未涉及内容,按照市指挥部各工作组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政策规定执行。有关临时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当前,疫情传播风险依然存在,广大居民要增强风险意识,遵守相关规定,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争取早日取得疫情防控最后胜利。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2年10月6日

佳木斯市防疫指挥部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通告(涉疫地区+风险区)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的通告佳应指布〔2022〕23号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我省多地相继发生疫情,特别是新疆、内蒙古等地疫情外溢风险较高,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加大。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更好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倡导近期非必要不离佳。确需离佳的,应密切关注目的地和途经地疫情情况,不前往涉疫地区,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二、市域外抵佳人员须提前2天主动向目的地社区进行报备。对故意隐瞒、谎报或不及时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三、近7日内有新疆、内蒙古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抵佳人员,实行“手递手”闭环管理,严格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赋红码,按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四、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手递手”闭环管理,严格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赋红码;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严格执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赋黄码。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区域人员,抵达后参照中风险区人员管控。五、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及非涉疫地市旅居史的人员,实行“3+4”健康监测。即第1-3天居家不外出,第4-7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其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六、所有抵佳人员要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区信息。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单位、入住的宾馆酒店报告。七、所有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的场所须严格落实“一扫三查”,做到经营必贴、凡进必扫、逢进必查、不漏一人。广大市民要主动配合扫码查验,对不履行查验责任的单位和拒不配合查验工作的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2年10月12日

2021年黑龙江佳木斯汤原县事业单位高学历人才引进公告【35人】

  一、组织领导
  此次引才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工信局等部门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配合协同组织实施。
  二、引进计划
  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35人,县域企业计划引进人才7人,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引进条件
  (一)学历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
  (1)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2)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放宽至普通高校一批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医学类岗位放宽至普通高校二批次A段医学类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
  (3)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毕业院校在2021年QS世界大学排名1000名以内,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教育)。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与人才引进计划表中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
  企业引进人才
  大学专科及以上或具有专业技能的职业人才。
  (二)年龄
  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
  4.所学专业或工作经历要与引进岗位要求一致。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在近三年各级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行政拘留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汤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与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9.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引进办法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
  经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人才引进。
  1.信息发布:县委组织部统一通过主流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推荐符合条件人员报考。
  公告时间:2021年8月27日至9月2日
  2.报名:此次人才引进采用邮箱的方式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岗位1个。报考人员请将所需材料创建文件夹命名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夹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电话号码),文件夹内按照顺序依次排列以下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经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③学信网打印的《学籍信息》和《学历信息》认证表(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附件3《汤原县县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个人诚信栏需本人手写签名)
  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照片
  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②③需从本科阶段至学历,上岗前如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不予聘用。报名成功后,24小时内会由专门人员电话联系考生本人,请保持手机畅通,如未接到来电请致电咨询。
  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9:00至9月17日15:00
  事业单位报名指定邮箱:tyzzbrcb@126.com
  联系电话:0454—7626001;18003668622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审查通过后上报县人才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面试。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4.专家评审:专家评审主要通过面试进行,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考核面试者专业素养、综合分析、应急应变、计划组织实施及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视为不及格,不予引进。县委组织部将评审结果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根据成绩排名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名单将通过今日汤原公众号、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通过专家评审人员进行考核,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进入考核环节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对有工作经历人员,还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被录用。考察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进一步核实考生应具备条件等情况,如实形成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不予录用,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对考察通过人员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组织进行。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7.公示及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通过今日汤原公众号、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落编等手续。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引进人才在汤原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二)县域企业引进人才
  发布公告后,由县工信局协同用人企业组织实施,拨打电话咨询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9:00至9月17日15:00
  报名电话:13329440789
  五、纪律监督
  1.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不得参加汤原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实施的选调、人才引进等工作,并由县委组织部向报名者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反馈。
  2.引进人才过程中,有关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由汤原县纪委监委受理并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专家评审过程中,由纪检监察人员监督。
  六、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及待遇
  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域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或者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年内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生活津贴;引进“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或者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年内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生活津贴;引进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一批次)、域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给予5万元安家补助或者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年内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生活津贴。“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二批次)和普通高校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二批次A段及以上)享受落实事业编制政策,但不享受安家补助、一次性购房补贴及生活津贴。同时,引进人才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等配套政策待遇。
  安家补助分三次发放,试用期满合格者发放30%,在我县工作满两年发放40%,满三年发放剩余30%。
  引进人才服务期内不允许调转及离职等,如有违反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已享受的安家补助或一次性购房补贴、生活津贴要如数返回。
  七、其它事项
  1.严格遵守任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主要领导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包括入职后),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协商后确定。
  4.本公告相关内容由汤原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4—7626001;18003668622

  2021年汤原县事业单位引进需缺高学历专业人才计划表.pdf
  2021年汤原县企业引进需缺专业人才计划表.pdf
  汤原县事业单位引进需缺高学历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汤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2021年黑龙江佳木斯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219人】

  一、引进岗位及名额
  共58家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需缺人才219人,其中“事业引进、企业使用”引进人才30人。详见《2021年佳木斯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计划表》《2021年佳木斯市“事业引进、企业使用”引进人才计划表》(见附件)。
  二、引进范围
  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包括2021年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以及符合用人单位的其他具体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职称)条件
  1.具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11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部分专业性较强和需缺岗位,降低到省内高校和其他高校佳木斯籍全日制统招本科(二批次A段以上)。
  2.985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原则上不受报考岗位专业限制。其中,报考教育、医疗、“事业引进、企业使用”、以及其他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
  3.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高校不低于国内985高校在《2021QS世界大学排名》)。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与人才引进计划中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均可报名。
  (三)年龄条件
  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性较强和急需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考生自愿报名,直接登录https://jmszp2021.ibaoming.net/进入报名系统。
  2.报考人员需签定《诚信报考书》,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3.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佳木斯先锋网”(http://www.jmsdj.gov.cn/)上发布的公告,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工作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4.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
  6.网上打印准考证。按照网上通知时间,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现场资格确认
  1.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1)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生证明。
  (3)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报考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4)省内高校及其他高校佳木斯籍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二批次A段及以上”证明。
  (5)以专业技术职称报考的人员需出具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相关资格证。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民主党派人员需出具政治面貌相关佐证材料。
  (7)报考人员需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引进岗位要求不一致以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
  3.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三)资历评价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进行资历评价审核打分,资历评价分值计入总成绩。
  1.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加3分,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加2分。
  2.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加3分,985高校硕士研究生加2分,211高校和非985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加1分。
  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民主党派加1分。
  4.专业与岗位匹配度。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目录相符的加3分(此外,本科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目录均相符的再加1分;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均相符的再加2分;本科与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均相符的再加3分)。
  (四)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先锋网”进行公布。
  2.面试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低于1:2的岗位,采取“取消岗位”“削减岗位”“差额调剂”等办法进行处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11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不受面试岗位开考比例限制。
  3.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考人员专业素养、综合分析、应急应变、计划组织实施及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满分100分,面试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引进,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教育、卫生系统,以及其他对面试有特别要求的单位,面试方式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4.面试方案由用人单位研究制定,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五)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
  (1)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为资历评价分值加面试成绩,根据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
  (2)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依然并列的,加试笔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成绩高者为拟考察人员。
  2.拟考察人选名单在“佳木斯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考察方式。采取进驻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及查阅档案方式进行。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同时复查报名资格,确定拟体检人选名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七)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佳木斯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职考生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
  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制及政策待遇。
  五、政策待遇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关于“事业引进、企业使用”引进人才工作的暂行办法》(佳组联〔2021〕5号)及相关配套办法执行。“事业引进、企业使用”引进的人才,享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政策待遇,落实事业单位编制及工资等待遇,在企业工作期间,由用人企业给予不低于该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的补贴。
  六、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包括入职后),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2.本公告相关内容由佳木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4—8243736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2021年佳木斯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计划表.pdf
  2021年佳木斯市“事业引进、企业使用”引进人才计划表.pdf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pdf
  佳木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2021年黑龙江佳木斯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体检公告

  一、体能测评工作安排
  1、体能测评对象

  2、体能测评时间和集合地点
  时间:2021年6月16日(周三)上午7:00
  地点:佳木斯市光复路西段技师学院南院(门口需签到),机电系焊接系教学楼一楼。
  3、体能测评项目、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2021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4、体能测评相关要求
  ⑴无故逾期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取消本次考试的录用资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须于6月11日下午3点前,向市委组织部提交申请并附公立三甲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联系电话:0454-8606399)。
  ⑵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体能测评单》参加体能测评,未携带齐全者不得参加测评。
  ⑶体能测评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该职位不进行递补。
  ⑷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签订《考生健康书》,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等事宜;现场等候进行体能测评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排队过程中应保持合理间距,避免人员聚集。近期如考生有发热等特殊状况或可能涉及疫情防控有关问题的,应如实告知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专业部门评估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评。
  ⑸考生自备运动服装和鞋。
  ⑹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无法进行测试,将另外安排时间组织实施。考生需时刻保证手机畅通。
  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须在6月12日前用微信登录此链接(https://www.wjx.top/vj/h4YwV5v.aspx)进行身份确认登记。
  二、体检工作安排
  1、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时间:2021年6月19日(周六)上午5:30
  地点:佳木斯市会展中心运动员训练馆羽毛球馆(东安街16号)
  3、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
  4、体检相关要求
  ⑴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⑵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体检表个人信息页》,体检集合时统一上交。
  ⑶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⑷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X光检查,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⑸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体检费现金550元(需带现金,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
  ⑹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实填报《考生健康书》,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等事宜;现场等候进行体检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排队过程中应保持合理间距,避免人员聚集。近期,如考生有发热等特殊状况或可能涉及疫情防控有关问题的,应及时如实告知,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专业部门评估后方可参加体检。
  ⑺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资格。
  ⑻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咨询电话:0454-8606399
  参加体检考生须在6月12日前用微信登录此链接(https://www.wjx.top/vj/to3AsGN.aspx)进行身份确认登记。